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2月26日以电子邮件和书面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关于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6年3月1日上午在公司综合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谭忠豹董事长主持,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8名,刘卫华董事委托高明董事出席并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追加2015年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会议同意追加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金额12806万元;(详见公司临2016-003公告)
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审议通过关于对部分建筑物、老旧设备与配件报废的议案;
本次报废部分建筑物原值300937.23元,净值9028.12元。报废设备原值156221.99元,净值24316.49元。老旧水暖配件账面值70806.61元。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审议通过关于对半成品酒、部分包装材料等进行报损的议案;
本次报损合计13723560.11元,其中:半成品酒损耗金额为13341232.89元,包装材料生产使用定额内损耗报亏167759.21元,部分杏花村酒材料报亏214568.01元。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4、审议通过竹叶青酒营销有限责任公司投资设立盛世大典竹叶青酒(北京)有限公司及其章程的议案;
为有效引入战略合作商,扩大竹叶青酒品牌影响力,会议同意山西杏花村竹叶青酒营销有限责任公司与北京盛世大典有限公司、河北爱伦食品科技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盛世大典竹叶青酒(北京)有限公司(名称以工商核准为准)。
股权比例:山西杏花村竹叶青酒营销有限责任公司出资100万元,占股20%;北京盛世大典有限公司出资255万元,占股51%;河北爱伦食品科技有限公司出资145万元,占股29%,共计500万元。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5、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经山西省国资委会议研究决定韩建书先生调任汾酒集团总工程师,不再兼任公司总经理职务。公司董事会对韩建书先生任职以来对公司做出的突出贡献表示了充分的肯定。
经谭忠豹董事长提名,公司董事会一致同意聘任常建伟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