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杏花村汾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中期财务等重大信息公开
一、企业基本情况
全称:山西杏花村汾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简称:汾酒集团
外文名称:shanxi xinghuacun fenjiu group company ltd.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法定代表人:李秋喜
注册地址:山西省汾阳市杏花村
经营范围:生产与销售白酒、酒精、果露酒、葡萄酒、啤酒酒类生物技术的研究、开发与转让;投资管理。
邮政编码:032205
网址:http://www.fenjiu.com.cn/
电子信箱:
联系电话:0358-7229026
ag官网的简介:
汾酒集团前身为“华北酒业专卖公司汾阳杏花村公营酒厂”,始建于1949年5月,2002年经山西省人民政府批准,改制成立山西杏花村汾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目前已发展成为生产销售白酒、保健酒为主,集贸易、投资、旅游、农业、体育等产业为一体的省属国有独资公司,是全国工业品牌培育示范企业、山西省“513”工程省级重点龙头企业、全国最大的清香型白酒产销基地和白酒现代化包装物流综合基地。汾酒是我国清香型白酒的典型代表,也是清香型白酒国家标准的制定者,汾酒文化源远流长,酿造历史悠久,清香品质卓越,拥有“杏花村”“竹叶青”“汾”三件中国驰名商标。
二、主要财务数据
(一)2016年中期经营指标完成情况
项目 |
2016年中期 |
资产总额 |
114.23亿元 |
负债总额 |
48.84亿元 |
所有者权益 |
65.39亿元 |
存货 |
30.92亿元 |
应收帐款 |
2.24亿元 |
应付帐款 |
8.28亿元 |
固定资产净值 |
17.38亿元 |
应交税费 |
3.79亿元 |
营业收入 |
76.74亿元 |
销售费用 |
5.36亿元 |
管理费用 |
3.29亿元 |
财务费用 |
0.14亿元 |
利润总额 |
4.46亿元 |
净利润 |
2.75亿元 |
(二)预算执行情况
汾酒集团2016年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76.74亿元,完成全年预算的56.47%;上半年实现利润4.46亿元,完成全年预算的86.24%。
三、环境保护情况
(一)环境管理体系建设
公司成立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安全环保部,安全环保部下设环保部,负责处理集团公司日常环境保护工作。
公司制定了《山西杏花村汾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环境保护工作条例实施细则》、《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环境保护违规行为处罚管理办法》、《环境污染应急管理办法》、《废弃物管理办法》等环保规章制度。
(二)“三废”治理
废水治理:公司所产生的废水主要来自居民生活污水、酿造车间废水及成装车间洗瓶水,废水全部汇集进入公司污水处理站,经处理后达到中水回用标准,公司中水主要用于生活区冲厕、洗车,生态园人工湖补水、景观和绿化用水等。
废气治理:主要是锅炉的烟气。公司使用天然气锅炉,实现了清洁生产。
废渣治理:主要是酒糟。直接供给周边地区农户用于养殖,实现了绿色养殖。
(三)环保设施建设与运行
公司主要环保设施是废水处理设施,运转率达到98%以上,中水利用率80%。
四、2016年中期清洁能源利用与节能降耗
|
水(万t) |
电(万kw.h) |
天然气
(万m3) |
煤
(t) |
2015年 |
142.1974 |
1764.8137 |
2066.3644 |
7600 |
2016年 |
138.3383 |
1742.2116 |
1799.8924 |
3700 |
较去年
同期 |
-2.71% |
-1.28% |
-12.90% |
-51.3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