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杏花村汾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酒都宾馆
客户接待中心设施完善——电器设备购置项目招标二次公告
项目名称:客户接待中心设施完善——电器设备购置
招标编号:杏酒集[2020]规划招字第2号
1、规划发展部受公司委托,对山西杏花村汾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酒都宾馆客户接待中心设施完善——电器设备购置项目进行邀请招标,诚邀具有相应能力的国内企业参与。
2、本次招标项目的概况如下:
(1)资金来源:自筹;
(2)项目地点:山西杏花村汾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3)项目内容:客户接待中心室内购票设施及软件、检票系统及安检系统、电子显示屏、办公电子设备等的购置,具体内容和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供货期:10天;
(5)质保期:1年。
3、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包含本次招标内容);
(3)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4)如为led屏、自助售取票机、全自动验票机的代理商,须具有有效的销售授权,且同一品牌只能有唯一代理商投标,同一代理商只能以一个品牌参加投标;
(5)具有3c强制认证证书(led屏、自助售取票机等主要设备);
(6)近三年内具有类似项目业绩(2017年5月至今,以合同为准);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谈判文件的获取以及应提交的材料
4.1本项目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报名时间为2020年5月15日至2020年5月21日下午6:30。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将报名所需提供资料(详见公告4.2部分)加盖单位公章后将扫描件打包以pdf文档格式发送至822804489@qq.com邮箱(预留联系电话)并通知项目联系人。
4.2报名资料明细具体如下:
4.2.1营业执照;
4.2.2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4.2.3如为led屏、自助售取票机、全自动验票机代理商还需提供合法的销售授权证明及厂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4.2.4 3c强制认证证书(led屏、自助售取票机等主要设备);
4.2.5近三年内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2017年5月至今,以合同为准);
4.2.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加盖公章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4.3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截止递交时间和谈判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和谈判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另行通知;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5、有意向者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进一步获取详细的招标信息:
联 系 人:任女士 张先生
联系电话:0358-73299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