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治安物资采购项目商务谈判公告
项目名称:治安物资采购
商务谈判编号:杏酒股【2020】规划商字第109号
规划发展部受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对保卫部治安物资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商务谈判,诚邀具有相应能力的国内企业参加谈判。
1、项目概况:
(1)资金来源:自筹;
(2)项目地点: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3)供货期:1个月;
(4)质保期:1年;
(5)项目内容:指挥帐篷:1顶;应急帐篷:4顶
帐篷用应急桌椅:1套;连接式盾牌:30个
防暴盔甲服:10套;防暴头盔 :30顶
防毒面具:30个;雨衣(新式):30件
防爆毯:1块;单警装备:30套;臂盾30个;
防刺背心:30件;强光应急搜索灯:5把
注: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谈判文件。
2、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涵盖本次谈判内容);
(3)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4)所投的连接式盾牌、防暴盔甲服、防暴头盔、防毒面具、防爆毯、单警装备、臂盾、防刺背心、强光应急搜索灯须具有3c认证证书或由国家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的产品检测报告;
(5)投标人可为生产厂商,也可为经销商。如为经销商,须具有所投产品的合法销售授权,同一品牌只能有唯一代理商投标;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谈判文件的获取以及应提交的材料
3.2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加盖公章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营业执照;
(4)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5)连接式盾牌、防暴盔甲服、防暴头盔、防毒面具、防爆毯、单警装备、臂盾、防刺背心、强光应急搜索灯的3c认证证书或由国家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检测报告;
(6)如为代理商须提供合法的销售授权证明及厂家营业执照。
以上资料除特别说明外,报名时需提供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壹套。
3.3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
商务谈判响应文件截止递交时间和开标时间:详见商务谈判文件。
商务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开标地点:详见商务谈判文件。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商务谈判响应文件,将不予受理。
4、有意向者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进一步获取详细的谈判信息:
地址:山西省吕梁市汾阳市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科技楼407室
项目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358-73299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