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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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条件
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保温被采购项目进行邀请招标,诚邀具有相应能力的国内企业参加投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保温被采购项目
2.2招标编号:ceitcl-sx-zchw-200751
2.3招标内容:
第一部分(酿酒二厂):保温被(1m×1m)20000张;
第二部分(中国汾酒城管理中心):1550mm×1250mm保温被19000张;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4交货期:
第一部分(酿酒二厂):2020年10月10日前供货完毕;
第二部分(中国汾酒城管理中心):30天;
2.5交货地点:吕梁市汾阳市杏花村;
2.6质保期:
第一部分(酿酒二厂):货物自投入使用之日起算,保质期一年;
第二部分(中国汾酒城管理中心):一年;
2.7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3.2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3投标人所投产品应具有相关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
3.4只接受生产厂家的投标人,且不接受外协加工;
3.5投标人具有近三年(2017年8月至今)类似货物的加工销售业绩(以合同为准);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8月3日至2020年8月7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双休日、节假日除外),在太原市肖墙路9号御花园假日广场b座920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2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投标人授权委托人需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二套(加盖单位公章装订成册):
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类似货物的加工销售业绩(以合同为准)、产品的检验报告、“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截图、公司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包括生产场地的相关证明材料及现场照片、原材料的购买合同(需要提供可以追溯至厂家的购买合同)等)。
特别说明:投标人递交的资料必须真实、有效,严禁投标人递交的资料弄虚作假,招标人将随机抽选去投标人的经营场地核实,一经发现投标人资料弄虚作假,将列入本企业黑名单,禁止参与我公司的所有项目投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5.2 递交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ag官网的联系方式
招标人: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山西省汾阳市杏花村镇
联系人:梁先生、任女士
电 话:0358-7329945
招标代理机构: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太原市肖墙路9号御花园假日广场b座920室
联 系 人:赵女士、冯女士
电 话:0351-2563882、136434699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