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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汾酒城管理中心电动巡逻车购置项目商务谈判公告
    2020/9/22 17:50:02
 

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汾酒城管理中心电动巡逻车购置项目

商务谈判公告

 

项目名称:电动巡逻车购置项目

商务谈判编号:杏酒股【2020】汾酒城管理中心企管商字第46

1、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汾酒城管理中心对电动巡逻车购置项目进行竞争性商务谈判,诚邀具有相应能力的国内企业参与谈判。

2、本次谈判项目的概况如下:

1)资金来源:自筹;

2)项目地点:山西杏花村汾酒厂中国汾酒城;

3)项目范围:电动巡逻车2

4)供货期:30天。

5)质保期:1年。

注:具体要求详见商务谈判文件。

3、资格要求  

1)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含本次谈判内容);

3)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4)属于最新年度公安部入围供应商;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近三年内同类产品业绩(以合同为准)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方式以及应提供的材料

4.1凡有意参加者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报名时间为2020923日早8:002020925日晚18:30

4.2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4.2.1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包含本次招标内容);

4.2.2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4.2.3如若投标人为代理商需提供厂家的代理授权委托书;

4.2.4近三年内同类产品业绩(以合同为准);

4.2.5法定代表人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ag官网的联系方式;

以上资料加盖单位公章后将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打包以pdf文档格式发送),并通知项目联系人。

4.3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

谈判响应文件截止递交时间和谈判时间:详见谈判文件。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谈判地点:详见谈判文件。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方式:谈判地点现场递交。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谈判响应文件,将不予受理。

5、有意向者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进一步获取详细的谈判信息

联 系 人:杨女士

  箱:414915354@qq.com

    话:184358343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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